各县(市)、区财政局: 2008年,在局党组的领导和省厅税政法制处的指导下,全市财政税政法制机构牢固树立服务经济发展和法制财政理念,紧紧围绕全市财政中心工作,积极开展税收调研,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我市财政改革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服务保障。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我市财政系统税政法制工作的开展,根据《全市税政法制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现决定对2008年度全市财政税政法制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名单见附件)予以表彰。希望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再接再厉,做好2009年税政法制工作。 附件: 1.2008年度全市财政税政法制工作先进单位 2.2008年度全市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 相关附件: (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
年度重点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