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财政局
关键字:
本局概览 | 财政新闻 | 财经时讯 | 通知公告 | 政策发布 | 政策解读 | 信息公开 | 行政权力 | 财政知识 | 统计报告 | 财政文告 | 政策法规 | 收费目录 | 联系我们
办事指南 | 在线申报 | 信息查询 | 下载中心 | 会计管理 | 资产管理 | 政府采购 局长信箱 | 咨询投诉 | 民意征集 | 访谈直播 | 定制服务 | 意见征询
当前位置: 主页 > 财政知识 >
返回首页
分类:>

74、资产清查的程序是什么?

时间:2011-12-31 12:08来源: 未知 作者:-1 点击: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行政事业单位在主管部门、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设立或明确资产清查工作机构,制订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2)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实施自查;
3)除涉及国家安全的特殊单位和特殊事项外,行政事业单位的自查结果须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及相关工作;
4)行政事业单位向主管部门报送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
5)同级财政部门对有关资产损溢进行认定,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核实;
6)根据同级财政部门资产核实批复文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办理相关资产管理手续;
7)根据资产清查工作情况,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分隔线----------------------------

友情链接

| 申请加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江苏省财政厅 全国财政新闻联播 中国江苏 江苏徐州 徐州大学生创业网 徐州市中华会计学校 徐州政府采购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