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财政局
关键字:
本局概览 | 财政新闻 | 财经时讯 | 通知公告 | 政策发布 | 政策解读 | 信息公开 | 行政权力 | 财政知识 | 统计报告 | 财政文告 | 政策法规 | 收费目录 | 综合治税
办事指南 | 在线申报 | 结果查询 | 下载中心 | 会计管理 | 资产管理 | 政府采购 局长信箱 | 公众留言 | 投诉建议 | 咨询问答 | 民意调查 | 意见征询
当前位置: 主页 > 财经时讯 >
返回首页
分类:>

银监会发布流动资金贷款和个人贷款管理新规

时间:2010-02-26 11:29来源: 新华网 作者:-1 点击:

 

记者20日从中国银监会获悉,银监会于近日正式发布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共分八章四十二条,其核心内容,一方面是要求银行合理测算借款人的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贷款的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并据此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超额放贷。另一方面,强调对流动资金的支付和贷后管理,加强对回笼资金的管控,要求银行针对借款人所属行业及经营特点,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测,分析借款人经营、财务、信用、支付、担保及融资数量和渠道变化等状况,掌握各种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风险因素等。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共分八章四十七条,其要点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强化贷款的全流程管理,推动商业银行传统贷款管理模式的转型,提升商业银行个贷资产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倡导贷款支付管理理念,强化贷款用途管理,提升商业银行风险防范与控制能力,同时防范借款人资金被挪用;强调合同的有效管理,强化贷款风险要点的控制,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强调加强贷后管理,提升信贷管理质量;明确贷款人的法律责任,强化贷款责任的针对性,构建健康的信贷文化。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两个办法与此前已施行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并称“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初步构建和完善了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法规框架,将作为中国银行业贷款风险监管的长期制度安排,标志着中国银行业信贷管理进入新的科学发展阶段。
      银监会自2007年7月以来,开始起草《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在起草过程中,反复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充分借鉴了国际通行做法,也认真考虑了中国的实际情况。

 

 

(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分隔线----------------------------

友情链接

| 申请加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江苏省财政厅   中国江苏   江苏徐州

徐州大学生创业网   徐州市中华会计学校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