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省财政安排4.1亿元专项资金,继续推进实施“乡间彩虹”工程,支持全省建造小农桥5500座。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省财政实行差别补助政策,对苏南、苏中、苏北、宿迁分别补助投资总额的30%、50%、70%、80%。省财政补助对象为乡、村非等级公路的农用机耕桥及农民生产、生活用桥,单项桥梁总投资在4万元—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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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省财政安排4.1亿元专项资金,继续推进实施“乡间彩虹”工程,支持全省建造小农桥5500座。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省财政实行差别补助政策,对苏南、苏中、苏北、宿迁分别补助投资总额的30%、50%、70%、80%。省财政补助对象为乡、村非等级公路的农用机耕桥及农民生产、生活用桥,单项桥梁总投资在4万元—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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