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业处职责
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去,承担农业、水利基本建设及小农水、财政扶贫、农业救灾防灾等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二、主要业务办理流程 1、日常性事务及对外联络事宜:专管员处长 分管副处长和专管员办理、对外反馈信息 2 、预算单位办事流程:预算单位 专管员 分管处长 处长 局内相关程序 反馈办理意见 3、专项资金申报及下达程序:项目申报单位根据具体项目资金申报指南的要求逐级上报项目,我处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评审,或请专家对项目进行评选。评选结果经处长、局长认定后以文件的形式逐级下达,经费按项目下达文件中规定的渠道拨付。 (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
预算处